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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實驗室管理辦法

化學實驗室安全守則標題

(請老師上實驗課程時宣導並請記錄於教學日誌)


  1. 在進入實驗室前,應先研究並充分了解實驗的內容及相關知識,以防止不必要的錯誤及危險的發生。
  2. 進入實驗室後確實遵照教師之指導進行實驗,未經允許不得任意動用儀器與藥品
  3. 沒有教師之監督,不得在實驗室或工作室進行實驗或工作。
  4. 使用儀器設備應確實記錄,在實驗之前必須檢查所需之儀器是否齊全,若有不足報告老師填補。
  5. 實驗室內應保持肅靜,嚴守秩序,不准大聲喧嘩、嬉戲、喝飲料及吃東西
  6. 除非有教師之允許,否則不准自實驗室取走實驗設備
  7. 不可用手觸摸或用口嘗試藥劑,亦不可直接聞嗅氣體。
  8. 聞嗅時,須停止呼吸,將試管置於鼻下,用手裝模作樣(搧蕩)使少量氣味進入鼻中。
  9. 取用葯品時須認清標籤,按規定量取,如有剩餘不可倒回原瓶
  10. 使用危險性葯品須戴護目鏡,實驗有毒氣體須開啟抽氣設備。
  11. 實驗中如發生任何災害或傷痛,應立即報告老師處理。
  12. 實驗中若因操作不慎,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隨即報告老師處理,若因嬉戲而損壞者,須照價賠償或處罰。
  13. 使用揮發性液體時,如酒精,具有可燃性,應注意勿近火焰。
  14. 實驗後之廢液(物),應倒入指定廢液(物)貯存桶,分類放置。
  15. 避免和有機藥品接觸,實驗完畢應洗手
  16. 須知各種防火器材、緊急淋浴洗眼器及個人防護器材櫃的放置位置,並熟悉使用方法。
  17. 不慎起火時,應適時選用濕布、防火毯、消防砂、滅火器將之撲滅。
  18. 實驗完畢,應將儀器清洗整理後,交還管理員點收。
  19. 實驗完畢後,請任課老師要求各組學生整理桌面並擦拭乾淨,椅子同時請排列整齊。
  20. 實驗完畢後由值日生檢查水電、門窗、瓦斯是否關妥,報告教師允准後始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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