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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主計處函轉行政院調整「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暨補充及重申規定」其中膳雜費標準說明

轉知本府主計處函轉行政院調整「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暨補充及重申規定」其中膳雜費標準說明,相關函文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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