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體育館構想圖
國立武陵高中興建「多功能綜合體育館」籌建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一、緣起:
(一)缺乏游泳設施:興建游泳池一直是武陵人的夢想,從民國69年侯校長建威時即極力向中央爭取,但一直限於土地之取得與經費困難而無法如願。政府近年來極力推展游泳運動,以增進學生游泳能力;而本校一直受限於缺乏游泳池無法實施游泳教學,為培養學生在各種運動能力之養成,並提供師生正當休閒之活動場所,游泳池之興建實有其急需之必要性。
(二)缺乏召開全校師生集會之室內場所:本校全校師生約計3000餘人,但苦無大型之集會場所,致週會等活動都必須分批進行;若能興建大型運動場館則除了可提供師生更舒適的室內運動場地外,更有助於辦理全校性的活動(如畢業典禮等)。
(三)舊有體育館老舊且面積較小,影響雨天體育教學。
二、法令依據:
(一)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規定,所稱公共工程計畫為總工程建造經費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公共工程及房屋建築部分之計畫。
(二)本要點說明,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各主辦或主管機關於研擬相關中長程施政計畫時,應依中程預算編製辦法之規定,就公共工程計畫先考量及徵詢民間參與之意願;另依教育部推動民間參與之辦法中說明,各高中新建體育工程設施及館舍,應優先考量以BOT辦理。(作業程序如附件之流程圖)
(三)要點中亦說明為健全公共工程計畫之推動,主辦機關應先行編列預算或籌措經費,用以辦理與新興工程計畫有關之先期規劃構想(或可行性評估)、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可行性與財務效益評估、先期規劃及綜合規劃與設計等作業。
三、會議目的:
決定新體育館之興建地點與館內設施之初步規劃,依政府新興公共工程之規定流程,提出申請進行民間參與之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計劃;再由政府決定民間或政府出資興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