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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修繕維護要點

公物修繕維護要點

壹、目標:

  1. 愛惜公物,人人有責;不破壞公物,優良美德。
  2. 公物毀損,即時通報,即時修護,充分支援。

貳、程序:

  1. 至總務處填寫報修單
  2. 學校網頁報修系統登錄報修

參、原則:

  1. 若屬正常使用而損壞者,屬於正常維修原則,一切費用概由學校支付。
  2. 若屬不正常使用而損壞者,則依實照價賠償。
  3. 一般損壞情形於三日內修復,情況嚴重或特殊者請述明目前處理方式及預計修復時程並讓報修單位了解。

肆、本辦法經行政會報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