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入學)國立臺灣大學特殊人才報名資訊

一、本項招生國立臺灣大學規定由高中統一推薦適合就讀之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

 

二、各系推薦人數依簡章規定,如超過人數,由校內大學入學推薦委員會進行評選;每名學生限推薦至 1 個學系組。

 

三、本項招生需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200元整 (低收、中低收戶考生免繳-須附證明)。

 

四、本項招生是國立臺灣大學單獨規劃辦理招生,著重考生於專門學科領域或實用專業技術領域具有特殊優異之成就表現。由各學系自行成立「遴選委員會」,訂定本招生簡章有關之學系規定及各項審查可資證明學生極富優異才能及獨特潛力之條件,並得以口試、筆試和實作等其他方式確認考生之表現及意願。若考生未檢附任何優異才能及獨特潛力之具體證明,而僅繳交推薦函及歷年成績單者,即無法通過初步審核。

 

五、除報名應繳交資料外,各系另有相關申請規定,請欲申請學生詳閱。

 

六、欲報名學生請在112年10月25日放學前,填妥附件之校內報名表至教務處實驗研究組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如有特殊狀況,請提前向實研組說明)。

 

七、校內推薦名單將於112年11月8日中午前,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

 

八、臺大特殊人才網頁及簡章:https://reg.aca.ntu.edu.tw/mars/   (請自行詳閱臺大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