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公告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第37次定期聯繫會議宣導-確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
壹、依據 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桃園市教育局桃教學字第1140007584號來文辦理。
貳、說明
一、各單位倘如發現學生持有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時,知悉後請立即通報學務處(分機301或303)進行校安通報。
二、過程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落實執行處理。
壹、依據 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桃園市教育局桃教學字第1140007584號來文辦理。
貳、說明
一、各單位倘如發現學生持有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時,知悉後請立即通報學務處(分機301或303)進行校安通報。
二、過程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落實執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