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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警局來函,檢送管制槍砲「穿雲箭」圖片,請各校加強辨識及宣導

一、 依據本府警察局113年11月8日桃警少字第1130152041號函辦理。
二、 邇來陸續查獲中國進口商品「穿雲箭」,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砲」。為避免少年、學生因好奇購買而誤觸法網及傷人、自傷,影響校園安全,請各校加強辨識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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