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資料載入中,請稍候...

(生輔組)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發展製作「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數位課程影片及教學指引」,請教師參考運用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8月31日桃教學字第1150081464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高級中等學校實務需求,協助學校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6條所定「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國教署委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以「性別平等意識(身體/性自主)」為主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為授課對象,發展數位課程影片及教學指引。
三、 旨揭數位課程影片及教學指引,已公告於國教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提供執行行為人防治教育之人員參考運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