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暨語文類】
高一學生【管道一】入班鑑定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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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棄入班申請須知
如欲放棄入班者,請於 115/8/5 中午 12:00 前,填妥附件「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請自行下載列印),親繳至本校教務處實驗研究組(資優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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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別輔導計畫 (IGP) 法規依據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42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身心特質、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 (IGP),並應邀請資賦優異學生本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 -
3. 新生家長座談會報名與 IGP 檔案上傳
依上述特教法規定,請鑑定入班同學/家長於 8月14日(五)前 填妥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校網附件之個別輔導計畫 IGP 檔案),並完成 GOOGLE 新生家長座談會報名與個別輔導計畫 (IGP) 檔案上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