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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轉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修正115年第3屆暑假「全能尬舞場」青少年反毒反詐熱舞比賽活動簡章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5年7月24日桃警少字第115009734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訂於115年8月15日(星期六)舉行,為擴大犯罪預防宣導成效,經主辦單位研議放寬報名年齡,年齡條件放寬至18歲以下皆可參加,讓更多熱愛舞蹈的青少年朋友共襄盛舉。
三、 特此說明:「創意(加入反毒反詐宣導元素)」為本次比賽評分項目之一,參賽作品皆須融入反毒、反詐騙等犯罪預防宣導元素,宣導方式不拘,可透過舞蹈動作、劇情設計、隊形變化、旁白、口號、道具、服裝或其他創意表現自然融入,展現團隊特色與創意巧思,期將自我保護觀念廣泛傳遞,共同打造健康、正向的青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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