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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案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6日以臺教秘(五)字第1154101633A號函辦理。

二、相關修正內容已於附件內以紅字標示,請詳閱。

三、本案電子檔亦可逕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運用。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
(一)聯絡人:教育部秘書處 張科員
(二)電話:02-7736-7727
(三)電子郵件:dilyslove@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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