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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4年度「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徵才機關: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三、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折合薪資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

四、職系:無

五、名額:1

六、性別:不拘

七、資格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八、工作項目:

(一) 辦理總務處、教務處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址:

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89號)

十、報名聯絡方式:

(一)通訊報名,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將下列資料親送或寄達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33006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89號,聯絡電話03-3698170分機701、700):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末頁請簽名)。

       (電子檔另請寄至wlsh701@email.wlsh.tyc.edu.tw)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近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擇適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本案僱用期間自實際通知到職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6月29日止),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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