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補修】113年度重補修及自學輔導作業規範
※ 辦理原則: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73760A號函「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
及113年01月09日通過之「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補修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校學生於修業期限內,各學期學業成績未達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課程綱要規定應修習之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未修習者應補修;學年及格,學期不及格科目可視需要重修,不更動原有取得學分數。
三、依重修或補修報名人數開設自學輔導(6-14人)或專班(15人以上)。 ★★請自行查看報名系統是否成班,不是報名就一定成班喔★★
四、經報名成功並成班後,無法辦理退費。
※ 報名網址:https://repair.wlsh.tyc.edu.tw (本年度採線上報名及繳費作業-尚未開始報名前為失效網址)。
※ 授課時數及收費標準請參閱113年重補修作業規範。
※ 注意事項:
一、因重修人數及課程逐年增加,衝堂情況日趨嚴重,教師重修開課時間均已事先於報名系統顯示,請先確認個人時間可完整上課再進行重修報名
(請自行考量營隊、社團、補習、出國、太多科目需重補修等因素,無法配合上課者請勿報名),報名後需上滿規定時數,否則不予成績考查,亦不得申請退費。
二、若有公假(請相關單位上簽說明事務及時間)、病假(須有醫生證明)等特殊事故,經鈞長核准後方給假,嚴重缺席者不予成績考查,
若已事先知悉事務與重修衝突,請勿報名。
三、務必自行查看上課時間及地點。
※其餘作息規定、成績處理及課表呈現,請參閱113年重補修作業規範。
※預計報名本年度重補修者,請務必自行注意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