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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如說明.

113年度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一、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2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3年3月31日)
(二)112學年第1學期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四)獎學金申請: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金額:新台幣4,000元)。
(五)助學金申請: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金額:新台幣3,000元)。
二、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需家長簽名後再給班導簽名),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教務處註冊組」初審,申請表可上網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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