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申請開始至9/16 中午12:30止
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對象:本校數資班、語資班、音樂班一至三年級同學,獲獎期間須具本校資優身分。
二、參與競賽須符合以下說明:
- 前學年度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
- 各獲獎活動之實施計畫、簡章或辦法文件、活動獲獎名冊。
三、獎學金基準:
- 個人獎項:每人 6,000 元
- 團體獎項:每獎項 6,000 元,並依得獎團體人數按比例計算核發獎學金。
- 獎學金每人每一學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
四、備妥以下文件:
- 學生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 獲獎證明(A4影本),繳件時須攜帶正本查驗。
- 該競賽或活動之實施計畫、簡章或辦法文件與獲獎名冊(A4列印),以供會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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