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役期折抵程序:
(一)請攜帶身份証或相關証明文件(如健保卡)等至警衛室辦理會客手續。
(二)至教務處辦理申請在校成績單。
(三)至學務處教官室辦理役期折抵。
(四)將蓋有役期折抵章之成績單帶回服役單位繳交人事官辦理役期抵免。
二、兵役折抵相關說明如下:
(一) 78、79、80、81、82年次出生者,軍訓/國防通識成績及格,
1. 2學期36堂折抵4天
2. 3學期54堂折抵6天
3. 4學期72堂折抵9天
4. 5學期162堂折抵20天
5. 6學期180堂折抵22天。
(二)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出生役男適用,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成績合格者,每1學期核以
16小時,另步槍實彈擊,核以8小時。一天以8小時計算,總計最多折抵5天。
(三)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適用):依課程總時數5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
合格者,依每8小時(堂)課折算1日,不足1日不列入計算,至多得折減現役役期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