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高一創意歌唱比賽活動辦法
壹、 宗旨:藉由團體歌唱比賽,表現班級特色及創意,並培養學生藝術涵養與團隊精神。
貳、 內容:
一、 對象:高一各班,以全班參加為原則;一年21班列為表演觀摩班級,不列入比賽。
二、 彩排時間:113年12月13日 (五) 10:10-11:00。
比賽時間:113年12月20日 (五) 08:50-12:00 (第2節任課老師隨班)。
三、 比賽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四、 比賽辦法:高一各班挑選一首或多首(表演總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英語、日語等各種語言的比賽歌曲、自創曲,並發揮創意詮釋歌曲,以合唱、輪唱或加入其他表演方式。
五、 評分規準:採計下列四項,合計100分。
評分項目 |
標準說明 |
比例 |
歌曲表現 |
1.考量歌曲之於班級的適合程度。 2.伴奏與歌唱的融洽度。 3.演唱技巧(如:節拍、音準、咬字、音色)。 |
35% |
創意表演 |
1.歌曲演唱的完整度。 2.表現情感投入。 3.透過造型、隊形排列、劇情或其他方式表達創意。 |
35% |
團隊精神 |
1.服裝儀容的協調與一致性。 2.展現團隊精神與紀律。 3.團隊整體默契。 |
30% |
六、 評分委員:由學務處聘請具音樂專業之外校老師及本校老師擔任。
七、 比賽規定:
(一) 每班表演時間,含上臺及下臺總計5分鐘。未依照規定的隊伍,每超過20秒,扣總分1分,依此累計。(未滿20秒以1分計、未滿40秒以2分計…以此類推)
(二) 為環保考量與回歸藝術涵養本質,不可製作大型道具、不可搬桌椅上台使用、不可製作背景布幕,違規班級,扣總分10分。
(三) 為發揮各班同學之創意性,可以穿著符合表演服裝,攜帶隨身性的小道具,扇子、帽子、鮮花…等;因安全性及環境整潔考量,不可帶蠟燭、拉炮、噴霧罐、汽笛、碎花…等其它用火及危險性物品,違規班級將取消得名資格,且全班愛校服務一次。
(四) 在合唱階梯上不可做出腳步移動、跺腳等影響階梯穩定之動作,違規班級扣總分5分。
(五) 各項樂器請自備,學校僅提供鋼琴一架,並由熱音社出借音箱一台。
參、 獎勵:評選團體表現及個人表現優異者頒發獎狀及禮券。
一、 團體獎項:以下班級獲得錦旗一面,並頒發圖書禮券如下表:
獎項 |
特優 |
優等 |
佳作 |
最佳人氣獎 |
數量 |
兩名 |
三名 |
三名 |
一名 |
獎勵 |
1500 |
1200 |
1000 |
1200 |
*最佳人氣獎為以「團隊精神」為標準,由現場師生投票決定。
二、 個人獎項:最佳指揮獎兩名、最佳伴奏獎鋼琴類兩名與非鋼琴類兩名,得獎的同學獲獎狀1張。
三、 特別鼓勵:音樂班表演將獲嘉獎1次勉勵。
肆、 注意事項:
一、 各班可以先行討論表演方式與演唱歌曲,並請各班於11/27(三)放學前,繳交「曲目及伴奏表」及「歌詞」(限一張A4,可雙面)至學務處訓育組。
二、 表演順序請靜待學務處通知後,再通知各班派代表至學務處抽籤決定(班級若未派代表由訓育組代抽)。
三、 特優以及最佳人氣獎的班級於賽後負責場地復原清潔。
伍、欲參考歷年比賽影片,請至武陵高中訓育組FB粉絲專頁找到「影片」觀看。若想看前幾年的影片,請至武陵首頁右邊找到「校內相關聯結」>「學生社團活動剪影」>左邊「行政單位」>「學務處」>「訓育組長」>左邊選單「影音專區」>「104年高一歌唱比賽(21)」
陸、在12/9(一)至12/19(四)期間,如在上課期間需使用活動中心舞台練習,請先至訓育組登記借用,借用班級優先使用。
柒、本活動辦法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並公布於各班,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