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有關機關員工短程洽公使用個人定期票搭乘公共運輸報支短程車資事宜,相關函文如附。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8月18日桃教會字第1120080599號.pdf
桃園市政府112年8月16日府主管字第1120226974號.pdf
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8月14日主會財字第1121500592B號.pdf